远程立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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远程立案
园区法院远程立案须知
 
一、  为方便广大当事人立案,节约诉讼成本,园区法院特设立远程立案栏目

二、  远程立案所适用的对象为确实需要诉讼的当事人,且需诉讼事项为法院可管辖的范围

三、  远程立案前,应先浏览本站诉讼须知一栏,熟悉诉讼流程

四、  本栏目提供提供起诉状申请执行书下载,当事人应先行下载,如实填写

五、  当事人在填写完诉状后,应将诉讼所需材料(诉状、证据材料、原、被告身份证明等文件)一并邮寄或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我院立案庭 lat@sip12355.gov.cn

六、  请在诉讼材料寄出后及时与园区法院立案庭取得联系,立案庭将根据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出具相关意见

七、  诉讼材料通过审查后,当事人应及时缴纳诉讼费,诉讼费用的缴纳可通过直接缴纳、银行转账等多种方式。
 
园区法院立案庭联系电话  0512-666031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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